文章出處:網(wǎng)絡????作者:酋順房屋鑒定所????時間:2021-02-04 11:16:04????點擊:38
為加強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、財產(chǎn)安全,維護社會公共安全,根據(jù)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上海市特制定《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》。本辦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。
新發(fā)布的《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“管理辦法”)明確,房屋所有權人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,需每年對房屋“體檢”一次。
高空墜物種類繁雜、數(shù)量大,包括玻璃幕墻、外墻面、空調支架等。從源頭解決高空墜物困境,上海正在建立防范高空墜物隱患的長效管理機制,為此出臺《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》,根據(jù)“誰的房子誰負責、誰造成的原因誰負責”的原則,落實隱患處置責任。
辦法明確,上海實行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制度,所有權人為安全責任人;所有權人下落不明或者權屬不清的,使用人為安全責任人。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要按規(guī)定對房屋進行日常和緊急情況下的維修養(yǎng)護、更新改造,并做好房屋安全檢查,對危險房屋要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。
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要根據(jù)房屋用途、結構類型、使用年限等,對房屋進行常規(guī)安全檢查,頻次不得少于每年一次。安全檢查范圍包括外墻墻面、外窗、挑檐、公共出入門廳,以及空調外機架、晾曬架、雨棚等外墻附著物等。汛期前以及遇臺風、暴雨等極端異常天氣的,還應對房屋作專項安全檢查。
物業(yè)服務企業(yè)要對房屋共有部分的使用安全情況進行日常巡查;汛期前以及遇臺風、暴雨等極端異常天氣的,加大巡查頻次;發(fā)現(xiàn)危及房屋安全的緊急情況時,應立即采取應急防范措施。